合肥美的希克斯电子有限公司二期技改扩能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10月11日,合肥美的希克斯电子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二期技改扩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合肥美的希克斯电子有限公司二期技改扩能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美的希克斯电子有限公司二期技改扩能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新大道88号合肥美的暖通设备有限公司5#厂房2层北侧,为扩建项目。本扩建项目在厂房2层新增6条smt生产线、3条dip生产线、15条电控盒生产线,进行空调主板和电控盒的生产,目前实际可年产150万台空调主板和150万台电控盒。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22年5月委托安徽晋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合肥美的希克斯电子有限公司《二期技改扩能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同年6月10日经合肥市生态环境局以环建审【2022】10057号文审批。本项目已于2022年6月23日进行排污登记,编号为:91340100ma2q3lcl6x001w。
(三)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实际总投资为23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180.78万元,占总投资的7.86%。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合肥美的希克斯电子有限公司二期技改扩能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对比,发生如下变动:
环评中危废库建筑面积10m2,实际危废库建筑面积114m2。变动原因为考虑到公司后期扩建项目会新增危废,因此增加危废库面积,便于更好的对危废进行分区存放。
综上所述,根据环境保护部2017年11月20日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照《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印发<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污水。职工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派河。化粪池、污水管网依托美的暖通厂区现有。
(二)废气
新增的回流焊废气(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波峰焊废气(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非甲烷总烃)、执锡废气(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pcb板清洁废气(非甲烷总烃)、涂覆固化废气(非甲烷总烃)、钢网清洗废气(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管或集气罩集中收集后,汇集一起通过1套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处理,由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回流焊炉、波峰焊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其声级值为65~80db(a)。通过采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验收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职工办公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分类收集,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锡渣在厂区集中收集后,交由深圳市同方电子新材料有限公司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废边角料集中收集后,交由安徽旺恒建材商贸有限公司处置。废红胶包装桶、废活性炭、废助焊剂包装桶、废钢网清洗液、废助焊剂、废防潮助剂、废防潮助剂包装桶、废锡膏桶包装桶集中收集,在危废库暂存后,定期交由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安全处置。废电路板集中收集,在危废库暂存后,定期交由铜陵市浩天再生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废过滤器暂未产生,待产生后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库中,定期交由资质单位安全处置。本扩建项目新建危废库,位于厂区东南侧,建筑面积为114m2。地面已做防腐防渗措施,已设置收集槽、视频监控器和火灾监控报警器。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回收利用或有效处理,不会对项目区外环境产生影响。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污水总排口处ph值日均浓度范围为7.2~7.6(无量纲),cod日均浓度分别为74mg/l、67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10.6mg/l、9.2mg/l,ss日均浓度分别为15mg/l、16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2.27mg/l、2.01mg/l,石油类日均浓度为<0.06mg/l,均满足西部组团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da001排气筒外排锡及其化合物最大浓度为小于3×10-4mg/m3,颗粒物最大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9mg/m3、0.056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26mg/m3、0.045kg/h。da002排气筒外排锡及其化合物最大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4.36×10-4mg/m3、1.06×10-5kg/h,颗粒物最大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3.4mg/m3、0.086kg/h,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和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16mg/m3、0.054kg/h。锡及其化合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1中限值要求。
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79mg/m3,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156mg/m3,锡及其化合物最大最大浓度为0.018mg/m3,满足上海市《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933-2015)表3中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4mg/m3、颗粒物≦0.5mg/m3、锡及其化合物≦0.06mg/m3)。
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0.92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mg/m3)。
3、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64db(a),厂界噪声夜间最大值为53db(a),厂界噪声均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六、后续要求
企业应加强对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签到表、验收意见
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