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盈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产20万m3水泥砖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10月23日,长丰县盈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年产20万m3水泥砖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长丰县盈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产20万m3水泥砖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长丰县盈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产20万m3水泥砖生产项目建设地点位合肥市长丰县罗塘乡邵集社区,系租赁罗塘乡邵集社区12.5亩土地作为生产和办公场所、租赁罗塘乡邵集社区民房用于员工住宿,为新建项目。本项目环评设计建设1#厂房作为原料库和食堂,并在现有2#厂房内建设进排气管生产线。目前1#厂房未建设,2#厂房排气管生产线只建设部分设备。本项目主要从事水泥砖的生产,实际可年产水泥砖19.6万m3。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长丰县盈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于2019年委托安徽显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长丰县盈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产20万m3水泥砖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11月20日经长丰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长环建【2019】198号)。公司于2020年10月21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提交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开工时间为2019年12月,建成时间为2020年9月。
(三)投资情况
本次项目实际总投资3577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100万元,占总投资额的2.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长丰县盈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年产20万m3水泥砖生产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对比,未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废水排放。厂区喷洒降尘用水全部蒸发于空气中,不外排;砖坯配料用水、湿法破碎用水全部进入产品,在产品自然干燥过程中蒸发,不外排;产品养护用水部分进入产品,在产品自然干燥过程中蒸发,部分(养护废水)经导流沟、沉淀池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设备冲洗废水、保洁废水、车辆清洗废水集中收集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职工办公生活污水经旱厕处理后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车辆运输扬尘、装卸粉尘、原料堆放扬尘、破碎粉尘、水泥储罐罐顶粉尘、配料粉尘、皮带输送粉尘。
(1)车辆运输扬尘、装卸粉尘、原料堆放扬尘、配料粉尘、皮带输送粉尘
本项目设置以下措施抑制减少粉尘:
①全厂地面硬化、定时清扫、洒水、保洁;
②料场实施封闭,所有物料入库,不露天堆放。其中:建筑垃圾、氧化铁、沙子置于封闭厂房内,水泥置于封闭储罐中;
③厂区出入口已设置自动冲洗保洁装置:项目运输车辆进出厂前清洗轮胎等车架部位,厂区设置洗车平台1个;
④封闭厂房顶部设置1套雾化喷淋装置,共有300个喷头,覆盖破碎区、水泥砖生产线、原料堆放区。
(2)水泥储罐罐顶粉尘
粉料筒仓配置集尘除尘设施:水泥储罐罐顶设置仓顶式布袋除尘器,水泥储罐罐顶粉尘通过管道收集,收集的废气经仓顶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
(3)破碎粉尘
项目采用湿法破碎,破碎区密闭,在破碎机上方设置集气罩,收集的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1#)。
(三)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是搅拌机、破碎机、砌块成型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声级值为70~85db(a)。通过优先选用低噪设备,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生活垃圾袋装化,交由环卫部门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主要为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不合格品、氧化铁包装袋、沉淀池沉渣。
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回收粉尘、不合格品、沉淀池沉渣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氧化铁包装袋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回收利用或有效处理,不会对项目区外环境产生影响。
(五)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及批文要求,本项目需设置50米环境防护距离,经现场实际勘查,目前在此范围内无住宅、学校、医院、集中办公等环境敏感点,无食品加工、医药生产等环境敏感企业,符合环评及批复中有关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项目布袋除尘器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4.4mg/m3、0.049kg/h,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129mg/m3,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1.0mg/m3)和安徽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中表2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为0.5mg/m3)。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9db(a)、夜间最大值为59db(a),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邵集村噪声敏感点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5db(a),53db(a),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认为在满足后续要求的前提下,原则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六、后续要求
企业应加强对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开展持续的环境监测工作。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表
签到表
长丰县盈创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