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新世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匀质改性保温板、砂浆、eps泡沫颗粒生产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8年8月29日,安徽新世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匀质改性保温板、砂浆、eps泡沫颗粒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合肥嘉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环评单位)等单位的代表及专家共8位。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安徽新世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匀质改性保温板、砂浆、eps泡沫颗粒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新世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匀质改性保温板、砂浆、eps泡沫颗粒生产项目,位于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小庙工业聚集区20号合肥飞扬机电有限公司1#厂房(北纬n31°51′47",东经e117°3′29"),为新建项目,项目所在车间东侧为合肥华祥货架制造公司厂房、南侧隔香怡路为安徽文普科技有限公司厂房、西侧及北侧均为合肥六方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厂房。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8年4月委托安徽三的环境科技限公司编制了《安徽新世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匀质改性保温板、砂浆、eps泡沫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5月29日经合肥市蜀山区环保局以合蜀环审【2018】016号文审批。开工时间为2018年6月,竣工时间为2018年7月,项目从环评审批至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主要针对安徽新世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匀质改性保温板、砂浆、eps泡沫颗粒生产项目的主体工程及其配套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工程与原环评及批文对比,建设情况未发生变动,不需要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区供水由蜀山区小庙镇供水管网供水,依托合肥飞扬机电有限公司现有供水设施,本项目用水主要为职工生活用水、保洁用水、锅炉用水、生产用水。项目排水采取雨污分流制,生产用水直接进入产品不外排,办公生活污水、保洁废水与锅炉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一起通过香怡路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小庙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派河。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发泡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搅拌工序产生的搅拌粉尘、切割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锅炉燃烧天然气产生的锅炉废气。
发泡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密闭收集后 活性炭吸附箱处理,经过15米高的排气筒(1#)排放;粉尘经集气系统收集后进入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被净化后的气体由引风机排入15米高的排气筒(2#)达标排放;匀质改性保温板生产过程中的搅拌工序产生粉尘采用集气罩收集,收集后的粉尘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米的排气筒(3#)排放;项目锅炉使用天然气为原料,锅炉废气经一根18米高的排气筒(4#)排放。其废气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标准限值。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 废水
根据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报告编号:环科字20180802-04号)监测报告显示,废水中cod、bod5、ss、氨氮、动植物油日均浓度均达标。
2. 废气
根据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报告编号:环科字20180802-04号)监测报告显示,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厂界浓度符合相关标准。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对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安徽新世角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2018.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