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宝恒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铝塑门窗加工项目于2018年5月竣工投入生产。
2018年7月30日,安徽宝恒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根据铝塑门窗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宝恒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铝塑门窗加工项目位于合肥市包河区山东路与延安路交口西北侧合肥鸿安汽车零配件有限公司2#厂房内西半部分内,性质为新建项目,根据实际生产设备核算最大产能为年加工门窗共20000m2,其中塑钢门窗5000m2和铝合金门窗15000m2。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7年9月委托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徽宝恒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铝塑门窗加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7年11月13日经合肥市包河区环境保护局以包环建审【2017】141号文审批。开工时间为2018年4月,竣工时间为2018年5月,项目从环评审批至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总投资为1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主要针对安徽宝恒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铝塑门窗加工项目主体工程及其配套和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工程与原环评及批文对比,未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的职工办公生活污水和车间保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小仓房污水处理厂处理。车间保洁通过扫帚清扫、拖把拖洗后至卫生间进行清洗。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废气环节为塑钢门窗加工过程中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产生的焊接烟尘通过加强车间通风无组织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 废水
根据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报告编号:环科字20180709-04号)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总排口处废水的cod日均浓度分别为157mg/l和157.5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60.6mg/l和56.4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28.45mg/l和28.18mg/l、ss日均浓度分别为29.5mg/l和30.5mg/l,均满足小仓房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要求。
2. 废气
根据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报告编号:环科字20180709-04号)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所在车间外无组织监测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89mg/m3,满足参照执行的(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
3. 噪声
根据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报告编号:环科字20180709-04号)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所在车间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63.2db(a),夜间不生产,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根据2018年5月至2018年6月缴费收据核算用水量,废水污染物cod排放总量为0.0066吨/年,氨氮排放总量为0.00033吨/年,满足环评批复中cod排放总量0.012吨/年和氨氮0.0012吨/年的控制指标要求。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废气及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废气及废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健全环保管理制度,完善现场各项环保管理。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表
本项目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551-63468238
注: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安徽宝恒建设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