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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嘉恒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塑料粒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19-09-232807

合肥嘉恒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塑料粒子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190923日,合肥嘉恒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年产5000吨塑料粒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书)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嘉恒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塑料粒子项目位于合肥市肥西县官亭工业园聚集区312国道以北100米,系租赁胡尚春已建生产厂房作为生产场所为新建项目。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18年委托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合肥嘉恒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塑料粒子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19410日经肥西县环境保护局审批(肥环建审〔2019041号)。开工时间为20195月,建成投产时间为20198月,项目从环评审批至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总投资为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合肥嘉恒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5000吨塑料粒子项目整体工程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实际建设内容与原环评及审批意见对比,发生如下变动:

原环评中挤塑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和试验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以及连通的管道收集,收集后经过喷淋塔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外排。实际建设过程中,依据《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等现行环保政策及法律法规条例,考虑项目实际营运过程中vocs治理效率,为建设适宜高效的治污设施,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进行升级改造,增设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采用喷淋塔二级活性炭吸附组合工艺。实际生产过程中有机废气通过集气罩以及连通的管道收集,收集后经过1套喷淋塔及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内设过滤棉层蜂窝活性炭)进行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一根15米高的排气筒达标外排。排放标准从严执行,本项目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及颗粒物从严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中5标准要求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上述内容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排放的的废水主要是冷却循环废水、生活污水、保洁废水、喷淋废水、食堂废水;冷却循环废水经设备自带系统循环使用,定期补充,生活污水、保洁废水经化粪池预处理;食堂废水经油水分离器预处理;喷淋用水经塔内循环系统处理后循环使用,定期排放,排放废水经沉淀池预处理;处理后的废水汇同一起,达到官亭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经市政管网进官亭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天河。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投料机投料过程中产生的搅拌粉尘、高辊机粉碎过程中的破碎粉尘、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试验注塑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食堂油烟。

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置;投料搅拌工位、粉碎工位、挤出工位和注塑工位上方均设置有固定尺寸集气罩,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后共同通过1套喷淋塔处理设施 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内设过滤棉层及蜂窝活性炭)进行处理,尾气共经115m高排气筒(1#)排放。

  1. 噪声

本项目验收噪声源主要为投料机、高辊机、挤出机、切粒机、振动筛、空压机、注塑机、鼓风机、水泵、吸干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噪声源强为7090db(a)。通过选用低噪设备,设置减振基座,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以及职工办公生活垃圾。生活垃圾与废含油抹布手套实行袋装化、分类收集,交由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边角料与不合格品经破碎处理后作为原料重复利用;废包装材料、废模具集中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沉淀池沉渣交由物资回收公司回收处置;废机油和废油桶收集后安全暂存在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定期交由合肥市安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安全处置;废过滤网、废过滤棉和废活性炭收集后安全暂存在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场所,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安全回收处置。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生产厂房内部地面做防腐防渗措施。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安徽品格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pg19090302)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厂区总排口处废水ph浓度范围为7.82~8.21nh3-n日均浓度分别为12.38mg/l14.15mg/lcod日均浓度分别为135.5mg/l128.5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55.53mg/l56.4mg/lss日均浓度分别为22.75mg/l19mg/l;石油类日均浓度分别为0.53mg/l0.45mg/l;动植物油日均浓度分别为0.39mg/l0.39mg/l。以上均满足官亭镇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及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气

根据安徽品格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pg19090302)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1#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低于检出限(颗粒物检出限:20mg/m3),颗粒物未检出,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标准要求颗粒物特别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24mg/m30.014kg/h,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标准要求非甲烷总烃特别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27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 标准要求中的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值是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0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70mg/m3,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9 标准要求中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值是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0mg/m3

  1. 噪声

根据安徽品格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pg19090302)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9.3dba),厂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敏感点处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5.6dba),敏感点处噪声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cod排放量为0.0177t/anh3-n排放量为0.0009t/a,满足环评中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1. 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及批复要求,项目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100m目前实际运营过程中,本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无新增居民区、学校等环境敏感点,符合要求。

、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建设项目(水、气、声)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七、后续要求

1、企业应完善环保各项制度,加强对现有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障环保设施正常稳定、可靠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企业应强化风险管控设施、应急物资的日常管理。

八、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表

公示期:2019年9月23日-10月25日

联系电话:13721031098



签到表

验收意见

 







合肥嘉恒新材料有限公司

2019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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