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欧致家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欧致家智能全屋定制家具生产基地项目
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2年10月20日,合肥市欧致家智能家居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欧致家智能全屋定制家具生产基地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合肥市欧致家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欧致家智能全屋定制家具生产基地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市欧致家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欧致家智能全屋定制家具生产基地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安徽博旭新材料有限公司1#厂房,为新(迁)建项目。公司主要从事定制家具的生产,具有年产5000套定制家具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合肥市欧致家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委托安徽晋杰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合肥市欧致家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欧致家智能全屋定制家具生产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2年8月1日经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建审〔2022〕3091号)。
本项目排污许可为简化管理,于2022年9月29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证书编号:91340121ma8nmkjaxe001q。
(三)投资情况
本次验收范围实际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7.7万元,占总投资额的0.9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合肥市欧致家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欧致家智能全屋定制家具生产基地项目进行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对比,项目2#和3#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接同1根排气筒。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厂区无生产废水产生,职工办公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进入金岗大道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望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南淝河,喷枪清洗废液作为危废,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处置。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下料、平刨、砂光、开榫、铣型、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封边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调漆、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
本项目下料、平刨、砂光、开榫、铣型、打磨工序产生的粉尘经密闭塑料软口收集后,通过一套中央除尘器处理,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1);封边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1#)处理,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2);调漆、喷漆、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经抽风管收集后,分别通过3套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2#、3#、4#)处理,分别经2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3、da004,其中2#、3#接1根排气筒da003);打磨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除尘柜处理后,经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da005)。
(三)噪声
本项目的噪声源主要雕刻机、六面钻、压缩机、砂光机等各种机械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噪声源强为70db(a)~90db(a)。已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养护、安装减振基座等措施进行降噪。
(四)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
一般固体废物:木材边角料产生量为30t/a,除尘灰产生量约15.71t/a。危险废物:包括废润滑油、废含油抹布及手套、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白乳胶桶、废漆桶、打磨漆粉尘、废过滤棉、废热熔胶包装袋、漆渣和清洗废液。废含油抹布及手套产生量为0.02t/a,废润滑油产生量为0.1t/a,废活性炭产生量为1t/a,废白乳胶桶产生量为0.2t/a,废漆桶产生量为2t/a,废润滑油桶产生量为0.01t/a,打磨漆粉尘产生量为1t/a,废过滤棉产生量为1t/a,废热熔胶包装袋产生量为0.3t/a,漆渣产生量为0.3t/a,清洗废液生量为0.3t/a。废润滑油桶、废漆桶、废白乳胶桶集中收集后,在危废库暂存,定期交由安徽润德环保科技材料有限公司处置;废润滑油、漆渣、清洗废液、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热熔胶包装袋、打磨漆粉尘集中收集后,在危废库暂存,定期交由安徽浩悦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处置。危废库新建,位于厂房外北侧,建筑面积约10m2。已完善设置分区贮存的标识标牌、地面做防腐防渗处理。职工办公生活垃圾:职工办公生活垃圾产生量16.5t/a,垃圾分类收集、袋装化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处理,废含油抹布、手套混入生活垃圾中,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得到回收利用或有效处理,不会对项目区外环境产生影响。
(五)根据本项目环评及批文要求,本项目未对环境防护距离提出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根据安徽品格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pg22092602)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厂区总排口处废水ph值日均浓度范围为7.2~7.3(无量纲);cod日均浓度分别为212mg/l、214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87.5mg/l、92.4mg/l;ss日均浓度分别为18.5mg/l、20.5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22.92mg/l、23.17mg/l;均满足望塘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根据安徽品格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pg22092602)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da001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4.3mg/m³、0.191kg/h;da002排气筒出口外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48mg/m³、2.03×10-2kg/h;da003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5.3mg/m³、0.224kg/h,外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44mg/m³、0.106kg/h;da004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5.7mg/m³、0.607kg/h,外排非甲烷总烃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2.67mg/m³、0.103kg/h;da005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4.7mg/m³、0.169kg/h,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相关要求(颗粒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³,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3.5kg/h,非甲烷总烃最高允许排放浓120mg/m³,最高允许排放速率为10kg/h)。
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240mg/m³,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23mg/m³,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f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³,非甲烷总烃≦4.0mg/m³);厂房外监控点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40mg/m³,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中1厂区内nmhc无组织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6mg/m³)。
3、噪声:根据安徽品格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报告编号:pg22092602)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63db(a),厂界噪声夜间最大值为52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五、验收结论
合肥市欧致家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欧致家智能全屋定制家具生产基地项目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项目建设过程中总体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主要污染物达标排放,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六、后续要求
企业应加强对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开展持续的环境监测工作。
七、验收人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