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恒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气体充装站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11月2日,安徽恒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气体充装站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气体充装站二期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安徽恒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气体充装站二期项目位于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宏图大道北侧。本次扩建项目新增一套空分设备及其附属设施,用于生产液氧、液氮、液氩,作为充装氧气、氮气、氩气的原料,主要设备有自洁式空气过滤器、空气预冷系统、分子筛纯化器、空分设备型分馏塔、增压透平膨胀机、氧气回收缓冲罐、氧气缓冲罐、氮气缓冲罐等。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液氧5万吨、液氮4万吨、液氩1800吨的生产能力。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9年10月21日委托安徽三的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安徽恒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气体充装站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0年4月16日经肥东县环境保护局审批(东环建审【2020】67号)。开工时间为2020年5月,竣工时间为2021年5月,项目从环评审批至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为10000万元,实际环保投资为68万元,占总投资的0.68%。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安徽恒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气体充装站二期项目整体工程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对比,发生如下变动:
环评设计项目需设置10m2危废库,为了便于分类存放危险废物,项目实际设置危废库13m2,位于库房(戊类)东南侧。
根据环境保护部2017年11月20日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对照《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污染影响类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试行)》(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需重新报批环评手续),上述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食堂废水和保洁废水。
本项目生活污水、保洁废水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汇同食堂废水一起经隔油池预处理,然后自南侧污水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联熹(合肥)污水处理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店埠河。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为:职工食堂油烟。
本项目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由排气筒引至楼顶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自洁式空气过滤器、离心式空气压缩机、循环空气压缩机、空气预冷系统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声级值为70-90db(a)。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降噪。
(四)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职工办公生活垃圾、一般固废(废滤芯、废分子筛)、危险废物(废机油、空药剂桶和废含油抹布、手套)。
本项目职工生活垃圾和废含油抹布、手套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废滤芯、废分子筛收集后交由厂家回收利用;废机油、空药剂桶和废机油桶暂存于危废库,废机油、空药剂桶委托合肥和嘉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废机油桶交由厂家回收利用。新建危废库,建筑面积约为13m2,位于库房(戊类)东南侧。
(五)其他环境保护设施
1、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公司于2021年6月28日取得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为:340122-2021-49-l。
(2)厂区西北侧设置有1个尺寸为100m×3m×1.5m,有效容积450m³的应急事故池。
2、规范化排污口、监测设施
公司已于2020年11月30日取得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登记编号:9134010005704715x9001z。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安徽恒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号:环科字20211101-01号)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总排口处废水ph值范围为7.1~7.4,cod日均浓度分别为60mg/l、66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13.1mg/l、14.0mg/l,ss日均浓度分别为11mg/l、14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3.25mg/l、4.70mg/l,动植物油日均浓度均小于检出限0.06mg/l,均满足联熹(合肥)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gb8978-1996)表4中的三级标准要求。
2、废气
根据安徽恒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号:环科字20211101-01号)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油烟净化器两日进口油烟最大排放浓度为0.43mg/m³,出口油烟最大排放浓度为0.13mg/m³,处理效率为68.3%~74.4%,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中小型限值要求(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2.0mg/m³,净化设施最低去除效率≥60%)。
3、噪声
根据安徽恒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号:环科字20211101-01号)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区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8db(a)、夜间最大值为48db(a),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污染物排放总量
本项目cod纳管量为0.24t/a、氨氮纳管量为0.012t/a。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及批文要求,本项目未设置环境防护距离。
项目位于合肥循环经济示范园宏图大道北侧,500米范围内无医院、学校和居住区等敏感点。
六、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废气、废水、噪声、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认为在满足后续要求的前提下,原则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七、后续要求
1、企业应完善环保各项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障环保设施正常稳定、可靠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2、企业应强化风险管控设施、应急物资的日常管理。
3、进一步健全环境管理制度、台账和环保档案。
八、验收人员信息
验收组人员名单见签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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