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泰之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增20万方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1年07月23日,合肥泰之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新增20万方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合肥泰之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增20万方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泰之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增20万方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合肥市肥西县花岗镇粉坊村花新路。
本次扩建项目利用现有空地,新增1条商品混凝土生产线,主要设置1座生产楼、1条传送带,配备4个上料仓,4个骨料仓,1个外加剂储罐等,厂区可年新增20万方商品混凝土。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合肥泰之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于2020年12月委托编制了《新增20万方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21年5月19日经合肥生态环境局审批(环建审【2021】2049号)。
(三)投资情况
本次扩建项目实际总投资为400万元,其中实际环保投资为50万元,占总投资的12.5%。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合肥泰之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增20万方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对比,不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搅拌主机清洗废水、车辆清洗废水、地面冲洗废水、传送带冲洗废水等生产废水。生产废水由排水沟引入搅拌池砂石分离机 1#三级沉淀池压滤机(依托现有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生产。
(二)废气
本次扩建项目的主要废气为筒仓呼吸孔粉尘、骨料投料粉尘、输送粉尘、搅拌粉尘、散装车放空口产生粉尘、料场扬尘等。
(1)筒仓呼吸孔粉尘
本次扩建项目4个筒仓顶排气孔处均安装有脉冲反吹式布袋除尘器(2个水泥储存罐、2个粉煤灰储存罐),风机风量为6000m3/h,在往筒仓中输送粉料时,筒仓内产生粉尘经过脉冲反吹式布袋除尘器(ta017-020)处理后通过高空排放(生产楼已密闭,生产楼封闭尺寸为15m*13m*22m)。
(2)骨料投料粉尘、输送粉尘
本次扩建项目砂、石等骨料通过装载机输送至黄沙、石子堆场,项目骨料投料口设在密闭堆场内,投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通过堆场顶部喷雾装置进行抑尘,且密封堆场(堆场封闭尺寸为72m*50m*10m);骨料仓落料至密封输送的皮带,输送至搅拌机。
(3)搅拌粉尘
本次扩建项目对该部分粉尘采用脉冲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1台搅拌机设1台脉冲布袋除尘器(ta021),风机风量为6000m3/h,粉尘经脉冲布袋除尘器(ta021)处理后通过高空排放(生产楼已密闭,生产楼封闭尺寸为15m*13m*22m)。
(4)散装车放空口产生粉尘
本次扩建项目散装车放空口在抽料时采用全密闭设施来减少散装车放空口产生的粉尘。
(5)料场扬尘
本次扩建项目黄沙石子堆场采取“三防”措施:即防扬散、防雨、防流失。项目将整体对砂石料仓设置密闭加盖顶棚,能有效起到防扬散、防雨、防流失的作用。同时在堆场顶部配套喷雾装置。
(三)噪声
本次扩建项目噪声源主要来自搅拌主机、皮带传送带、空压机、废气处理风机、运输车辆等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其声级值为75~90db(a)。通过采用封闭生产楼,选用低噪声设备并安装消音装置等措施降噪。
(四)固体废物
(1)一般固废
本次扩建项目产生的一般固废主要为除尘器回收的粉尘、沉淀池砂石、不合格品及废砂石等,除尘器回收的粉尘年产量约为27.57t,集中收集后回用于生产;不合格品及废砂石年产生量约为20t,沉淀池砂石年产生量约为52.20t,集中收集后作为建筑路基资源化回用。
(2)危险废物
本次扩建项目新增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矿物油、废油桶及废含油手套抹布。废矿物油的年产生量约为2t,暂存于危废库内,定期交由安徽中久润滑油有限公司处置,废油桶的年产生量约为0.075t,暂存于危废库,交由物资单位安全处置;废含油手套抹布的年产生量约为0.02t,集中收集暂存于危废库内,与生活垃圾一起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建设单位在厂区设置了危废库,本项目危废库位于堆场西北角,面积约为10m2。危废由专门回收容器收集,库房四周可防雨防晒,门口上锁并有专人看管;库房外部设置有危废库的外部标识,内部设置危废台账、危废标识以及危废管理制度。
(五)卫生防护距离
根据本项目环评报告要求,本项目设置50米卫生防护距离,经现场勘查,在此范围内未设置建设住宅、学校、医院、集中办公等环境敏感建筑,未设置食品加工等企业。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源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气
验收监测期间,厂区内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228mg/m3,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4/3576-2020)表2中无组织监控浓度排放限值要求(无组织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0.5mg/m3)。
2、噪声
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7db(a),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合肥泰之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新增20万方商品混凝土生产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危废储存场所的日常管理。
2、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管理和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七、验收工作组名单(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