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2月24日,合肥昌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改建页岩、煤矸石及节能窑炉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合肥嘉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验收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专家共9位。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合肥昌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改建页岩、煤矸石及节能窑炉改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昌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改建页岩、煤矸石及节能窑炉改造项目,位于合肥市蜀山区312国道辅路南50米大柏村丁小郢村民组,性质为技改,根据现场设备核算,目前产能为年产空心砖9千万块、多孔砖2250万块和煤矸石配砖750万块。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项目于2009年9月委托广州市环境保护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合肥昌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改建页岩、煤矸石及节能窑炉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09年9月29日通过肥西县环保局肥环建审【2009】126号审批,建成时间为2013年10月,因市场因素未进行竣工环保验收,2017年合肥市蜀山区环保局就该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已建成未经验收进行行政处罚。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3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8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主要针对合肥昌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本次改建轮窑及其配套和环保工程。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工程与环评对比,①制坯车间调整为一座,设置的锤式破碎机和对辊机调整为一台,因此配套设置粉尘收集系统及布袋除尘器一台;②焙烧废气处理措施由旋风除尘器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调整为由双碱法脱硫塔处理后经25m高排气筒排放;③本项目生产过程中用土由原环评在取土点取土调整为使用“引江济淮”工程的弃土,不再设置取土点。其余建设内容未发生变化。项目不存在重大变动,未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流入厂区旱厕后,定期清掏用作周围农户农田肥料,不外排;双碱法脱硫塔产生的循环水在循环池内自然沉淀后返回设备循环使用,定期更换用作制砖用水。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废气环节为破碎、供料、过滚筛产生的粉尘(颗粒物)、轮窑产生的烟尘(颗粒物)、so2和氮氧化物和堆场扬尘。破碎、供料、过滚筛位于制坯车间内,在破碎机、供料输送带及滚筛上方设置集气罩并引入1套布袋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轮窑废气通过窑内管道引入1套双碱法脱硫塔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尾气通过1根25米高排气筒排放;厂内路面及原料堆场进行地面硬化、定期洒水抑尘,原料堆场修建半封闭式钢结构大棚,部分构筑围挡并加盖防雨布。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 废水
根据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号:hfjc20190920005-1)监测报告显示,项目废水的ph值为8.33,ss浓度为19mg/l、cod浓度为18mg/l、氨氮浓度为0.546mg/l、石油类浓度为0.14mg/l、动植物油浓度为0.06lmg/l,均满足《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中旱作标准要求。
2. 废气
根据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号:hfjc20190920005-1)监测报告显示,脱硫塔排气筒外排so2、氮氧化物、颗粒物浓度分别为3lmg/m3、15mg/m3、7.2mg/m3,均满足环评及批复要求参照执行的《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中标准要求及新增《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标准要求;破碎车间排气筒颗粒物浓度和速率分别为3.9mg/m3、0.00454kg/h,满足环评及批复参照执行的(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标准要求及新增《砖瓦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中标准要求。
3、噪声
根据安徽海峰分析测试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号:hfjc20191218007)监测报告显示,项目区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6.3db(a),夜间最大值为48.6db(a),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二)污染物排放总量
验收监测结果核算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环评报告及批复中的总量要求。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废气、废水、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原则同意通过废气及废水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1、加强环境保护设施的日常管理及员工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环保意识和管理水平。
2、加强厂区扬尘污染控制。
本项目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18855971998
注:验收监测报告详见附件
合肥昌泉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