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30日,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根据研发中心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位于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888号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院内(东经117.2036°,北纬31.8561°)。项目总占地面积4523m2、总新建建筑面积46223.42m2,主要新建1栋23层研发中心新楼(地上23层、地下2层)、1栋3层裙楼连接体(用于连接新旧办公楼)及配套设施等。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委托安徽省科学技术咨询中心编制了《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研发中心项目》,于2013年11月7日经合肥市环境保护局审批(环建审〔2013〕322号)。项目从环评审批至今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1997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0万元。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进行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对比,发生如下变动:
项目建筑面积发生变化,实际地下建筑面积与环评及批复对比:减少2042.58m2。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项目区实行雨污分流,依托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园区现有雨污水管网。生活污水经配套化粪池预处理接入院区污水总管经长江西路污水总排口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望塘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南淝河。
(二)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各种机动车进出产生的汽车尾气,主要来自于设置的机动车地下车库及地面停车场,地面停车场敞开式布置,采取自然通风,地上停车废气易于扩散且排放量相对较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汽车尾气主要来自设置的地下车库,车库设置机械排风系统,排风引至室外排风井排放,项目共设2个排风井。
(三)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水泵房、风机房、配电房、中央空调主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以及汽车出入地下车库、车流的交通噪声。水泵房、风机房、配电房均位于研发中心地下,为单独的设备房,选用低噪声设备,设备房安装隔声门窗,设置减振基座;风冷式中央空调主机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于研发中心主楼楼顶,设置减振基座。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显示(报告编号:环科字20200430-05号),验收监测期间,项目污水总排口处废水cod日均浓度分别为20.25mg/l、21.5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4.275mg/l、3.975mg/l;ss日均浓度分别为15.25mg/l、16.75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11.625mg/l、11.35mg/l,均满足望塘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2、噪声
根据安徽环科检测中心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显示(报告编号:环科字20200430-05号),验收监测期间,场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7.5db(a),夜间最大值为47.8db(a),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废水、废气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企业应完善环保各项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稳定、可靠运行。
七、验收人员信息
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
2020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