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西县程店自来水厂扩建农村饮用水供水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2020年1月20日,肥西县程店自来水厂根据扩建农村饮用水供水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监测表并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肥西县程店自来水厂扩建农村饮用水供水项目建设地位于肥西县丰乐镇程店社区(北纬117.159065°,东经31.627121°)。本项目主要是对程店水库原水进行净化,根据实际生产设备核算可知,项目日供水能力为15000m3。项目总投资为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万元。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肥西县程店自来水厂于2019年7月委托睿柯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扩建农村饮用水供水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9年8月7日经肥西县环境保护局以肥环建审〔2019〕120号文审批。项目从环评审批至试运行过程中无环境投诉,违法或处罚记录等。
(三)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肥西县程店自来水厂扩建农村饮用水供水项目主体工程、配套工程及环保工程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项目实际建设情况与环评及批复对比,未发生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已实施雨污分流;水质监测废水排入净水工程混凝池回用;斜管沉淀池底水、滤池反冲洗水经项目区西侧沉淀池处理达标后回用;项目办公生活污水、食堂餐饮废水经厂区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后的废水经污水管网排入程店污水厂站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丰乐河。
(二)废气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食堂油烟。项目产生的油烟废气经抽油烟机处理达标后通过专用烟道引至楼顶达标排放。
(三)噪声
本项目采用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减振基座,设单独设备房等措施降噪。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安徽品格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显示(报告编号:pg19120801),验收监测期间,项目厂区污水总排口处废水cod日均浓度分别为101.75mg/l、107.75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38.75mg/l、41.625mg/l;ss日均浓度分别为34.5mg/l、33.5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22.325mg/l、21.975mg/l;动植物油日均浓度分别为8.0325mg/l、7.4125mg/l,均满足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中的三级标准。
2、噪声
根据安徽品格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监测报告显示(报告编号:pg19120801),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7.1db(a),夜间最大值为48.2db(a),噪声排放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厂区北侧程店社区部分居民(敏感点)处噪声昼间最大值为51.2db(a),夜间最大值为42.9db(a),区域声环境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中2类标准要求。
3、污染物排放总量
cod、氨氮排放量分别为0.01075t/a、0.000537(0.000806)t/a,均满足环评中总量控制指标。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废水、废气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六、后续要求
企业应完善环保各项制度,加强对环保设施的日常管理,确保环保设施稳定、可靠运行。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表
竣工环境保护报告表
验收意见
签到表
肥西县程店自来水厂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