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科铭建筑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2万平方米铝合金模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公示
2018年11月23日,合肥科铭建筑技术有限公司组织召开了年产12万平方米铝合金模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与会代表查看了项目现场及周边环境,并根据合肥科铭建筑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2万平方米铝合金模板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严格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和审批部门审批决定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提出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合肥科铭建筑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2万平方米铝合金模板项目位于合肥市长丰县下塘工业园凤麟路与纬三路交口安徽广银铝业有限公司内,系租赁安徽广银铝业有限公司现有2#厂房全部、3#厂房南侧区域进行生产,为新建项目。本公司主要从事铝合金模板的生产,年产铝合金模板12万平方米。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公司于2018年5月委托安徽中环环境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合肥科铭建筑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2万平方米铝合金模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并于2018年7月27日通过了长丰县环境保护局审批(长环建【2018】126号)。项目开工时间为2018年7月,调试时间为2018年8月,建成投产时间为2018年11月。
(三)投资情况
项目实际总投资7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0万元,占总投资1.14%。
(四)验收范围
本次验收针对合肥科铭建筑技术有限公司年产12万平方米铝合金模板项目整体工程进行验收。
二、工程变动情况
本次验收工程与环评及批文对比,发生如下变动:
本项目环评中铁焊区位于2#厂房南侧,铁焊区焊接烟尘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铝焊区位于2#厂房东侧,铝焊区焊接烟尘收集后,经1套布袋除尘器装置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焊接区共设有2套布袋除尘器和2根排气筒。实际铁焊区合并入铝焊区,焊接烟尘收集后,通过1套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
本项目固化工序热源为天然气燃烧器,建议参照上海市地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
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水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职工办公生活污水。根据长丰县下塘镇人民政府提供的接管证明,职工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纬三路市政污水管网,达到下塘工业园临时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后,进入下塘工业园临时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沿河。
(二)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污染物主要来自焊接工序产生的焊接烟尘、抛丸工序产生的抛丸粉尘、喷涂工序产生的喷涂粉尘、固化工序产生的固化废气和热风炉废气。焊接烟尘经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1#排气筒)排放;2#厂房抛丸粉尘通过1套滤芯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2#排气筒)排放;3#厂房抛丸粉尘通过1套旋风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经1根15m高排气筒(6#排气筒)排放;喷涂粉尘通过1套旋风除尘器 精密滤筒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3#排气筒)排放;固化废气和热风炉废气引入到2套风冷冷却器 活性炭净化装置处理后,尾气各经1根15m高排气筒(4#排气筒、5#排气筒)排放。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一)污染物达标排放情况
1.废水
根据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报告编号:jcys1811029)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本项目污水总排口处废水ph浓度范围分别为7.10~7.15、7.10~7.13;cod日均浓度分别为179mg/l、184mg/l;bod5日均浓度分别为75.2mg/l、74.2mg/l;氨氮日均浓度分别为10.9mg/l、10.9mg/l;ss日均浓度分别为43mg/l、36mg/l;石油类日均浓度分别为0.98mg/l、0.96mg/,均满足均满足下塘工业园临时污水处理厂接管标准要求。
2.废气
根据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报告编号:jcys1811029)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焊接工序1#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5.0mg/m3、0.043kg/h;2#厂房抛丸工序2#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12.3mg/m3、0.089kg/h;3#厂房抛丸工序6#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8.5mg/m3、0.06kg/h;喷涂工序3#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最大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为7.1mg/m3、0.018kg/h;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固化工序4#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so2、nox最大浓度分别为16.3mg/m3、26.3mg/m3、45mg/m3,满足上海市地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8.20mg/m3、0.007kg/h,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固化工序5#排气筒出口外排颗粒物、so2、nox最大浓度分别为15mg/m3、13.5mg/m3、35.8mg/m3,满足上海市地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387-2018)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最大排放速率分别7.12mg/m3、0.007kg/h,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二级标准。
厂界颗粒物最大浓度为0.175mg/m3,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值为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1.0mg/m3。非甲烷总烃最大浓度为1.44mg/m3,满足gb16297-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标准值为颗粒物最大排放浓度为4.0mg/m3。
3、噪声
根据安徽省中望环保节能检测有限公司(报告编号:jcys1811029)监测报告显示,验收监测期间,厂界四周噪声昼间最大值为63.1db(a),夜间最大值为52.9db(a),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3类标准要求。
4、其他
项目厂房和危险废物暂存场所等区域均进行了防渗、防腐处理,防止产生地下水污染。本项目依托安徽广银铝业现有600m3事故应急池,位于本项目厂区外东侧。本项目安装在线视频监控,实时记录污染设施运转状况及污染物排放情况。
5、本项目设置的环境防护距离为100m,现环境防护距离内现状无居民、学校等敏感目标。
五、验收结论
项目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按照环评及批复的要求落实了污染防治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总体符合验收条件,验收工作组同意通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
六、后续要求
1、依据国家、地方相关政策要求,后期企业应积极推进固化废气治理措施升级改造。
2、加强对各项污染治理设施的日常运行维护管理,保障设施正常稳定运行,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七、验收人员信息
见附表
验收监测报告
验收意见
签到表
公示时间:2018年11月23日-12月20日
合肥科铭建筑技术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23日